丹阳、句容、丹徒区委及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辖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和镇江市市直部门单位扶贫开发责任落实考核办法的通知》(镇委农发〔2017〕2号)、《2017年茅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任务分解》(镇政办发〔2017〕99号)精神,定于近期对相关辖市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丹阳、句容、丹徒区委及人民政府。
2.市行业扶贫部门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
3.市直挂钩帮扶部门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1.《关于印发镇江市辖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和镇江市市直部门单位扶贫开发责任落实考核办法的通知》(镇委农发〔2017〕2号)、《2017年茅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任务分解》(镇政办发〔2017〕99号)规定的相关内容。
2.《关于切实加快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以市“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义发文至辖市区党委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3.分析问题、听取建议。
三、考评方法
(一)自评。由各地、各部门单位分别对照《辖市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成效考评表》(见附件2)、《市行业扶贫部门单位工作成效考评表》(见附件3)、《市直挂钩帮扶部门单位工作成效考评表》(见附件4)开展自评,填写对应考评表,各辖市区和行业扶贫部门单位并形成工作情况自评报告;《市直挂钩帮扶部门单位工作成效考评表》(附件4),由市直挂钩帮扶牵头部门协调本团队内其他部门单位共同填写,由牵头部门单位派驻第一书记负责上报。
(二)现场考评。市成立考评组开展现场考评,现场考评的方式包括座谈交流和现场抽查,依据评分标准量化打分。
1.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交流会,听取各地、各部门单位实施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镇村座谈交流。
2.现场检查。查阅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报表和数据等,进行现场打分。每个辖市区抽查2个镇,每个镇抽查2个村、6户2017年度脱贫低收入户(至少3户一般贫困户)。
对各行业和挂钩帮扶部门单位,在自评基础上视情组织集中考核、上门考核、赴项目现场考核或专题座谈会。
四、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2018年1月19日—1月23日。
(二)现场考评阶段。2018年1月23日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评组组成
市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扶贫办牵头,市委农工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人员组成考评组,具体负责考评相关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扎实开展自评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自评结果及自评报告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23日前报市扶贫办,同时报电子版。
(二)认真做好现场考评准备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考评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确定1名联络人,于1月23日前一并报市扶贫办。
(三)撰写考评报告。考评结束后,考评组撰写考评情况报告,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田锋,联系电话:88882321、18912101308,传真:88877876,邮箱:zjfpb88882321@126.com。
中共镇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
市直部门单位名单
一、市行业扶贫部门单位(25个)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委、市农委、市农科院、市供销社、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残联、中国人民银行镇江中心支行、镇江供电公司、镇江华润燃气公司
二、市直挂钩帮扶部门单位(30个)
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防局、市检察院、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